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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股份如何划分

更新日期:2019-10-17    阅读:1774 次

前几天一位朋友来公司咨询股权问题:她自己是做早教老师出身,行业前景不错,想找几个出钱的朋友合伙开个早教机构,问我股份如何划分?确实,现在很多创业者都意识到创业股份划分的重要性,但具体怎么划分、怎么操作他们还是有点茫然。


我开门见山地说,合伙人股份划分首先要分析一下企业创立各要素占比,如资金、出力、能力、资源等几个要素的权重,然后再确定或评价一下各股东在这几个要素中的比重,最后汇总、修正就是大概的股比。

确定股比之后,有的出钱,有的出力,那又怎么注册操作呢? 

方法一、“认缴法”。各方可以先按约定的股份比例全额认缴出资设立公司,出钱的股东先出资实缴到位,然后非货币出资方在一定期限内补足出资。在这种方法下,可约定薪酬、奖金及红利的分配向非货币出资方倾斜,使其尽快有钱补足出资。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公司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这种方法法律基础牢靠,注册资本足额,推荐使用。

办法二、“协议分红法”。可以在公司注册时在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中明确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红,而是以双方约定的比例分红。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第七十一条 股份转让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不仅分红权可以另外约定,表决权和股份受让权等都可以用公司章程约定。但是,虽然《公司法》支持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此类权益,但这种做法的法律基础不牢,出了问题或未来对接资本市场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方法三、“资本公积法”。各方可以按非货币出资方负担得起的出资额按预定股份比例出资设立公司,而将货币出资方多出的资金转入公司的资本公积。比如甲乙双方合作,计划甲出资100万占股份比例40%,乙出资15万占比60%,这时甲乙双方可以注册一个25万的公司,甲出资10万,乙出资15万,满足了双方对股份比例的要求,然后将甲多出的90万转入公司的资本公积。这种方法法律基础牢靠,推荐使用,缺点是注册资本比预计的少,出资方感觉不太好。

当然,除了上述方法,还可以按公司估值溢价确认股比(天使融资);股转债、债转股等操作方法。

在股权架构设计上,如果要创立的是未来要复制扩张的连锁企业,单独一家店可以注册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创始人设立一个控股公司对其控股,具有税负低,便于股东管理等优点。

以上是派利咨询参考相关法规和过往客户咨询案例整理出的几种解决方法,希望能给创业路上的小伙伴们一些启发,切勿在公司创立时匆匆忙忙,含糊不清,使用不恰当的方法而留下隐患。


对于企业创立股份划分就说这些。当然,企业创立后就涉及组织架构怎么搭,怎么分钱,薪酬、奖金、绩效规划等等,派利咨询可以给您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